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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葫芦岛锌厂“三供一业”供电移交工程物资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1-1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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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葫芦岛锌厂“三供一业”供电移交工程物资招标已经得到批准,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物资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11个包,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包: 10kV电缆终端、1kV电缆终端

2包: HGW9-12/1000隔离开关

3包:AC10kV,17kV,硅橡胶,50kV,交流避雷器、AC10kV,跌落式,200A高压熔断器

4包:断路器 100A,两相、断路器 63A,两相

5包: cpvc,φ200,电缆保护管、cpvc,φ100,电缆保护管

6包:φ100(通讯)碳素螺纹管、DN-150,双壁螺纹管、PVC,DN50,复合材料管

7包:钢管,φ150,电缆保护管、塑钢管,φ200,电缆保护管、DN-150,涂塑钢管

8包: AC10kV,YJV,1×35电力电缆、AC10kV,YJV,1×25电力电缆

9包: 10kV开关柜(GZS1-12)

10包:工业交换机、10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打印机

11包: 10kV断路器ZN63AVS1)、10kV隔离开关(GN19-12-1000A)10kV电流互感器(LZZBJ9-10A

2、本项目供货地点在葫芦岛市锌厂周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0206090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供货期:按需方要求供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10包打印机除外)。

  2.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5.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5、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满足第4条款要求。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于20180116日至20180122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岗公园旁)投标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费用:500/包,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

联系人:刘春田

电话:0429-5667618

招标代理人: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岗公园旁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 0429-31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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