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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1-1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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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3
、工程内容:全商务区绿化养护(含17个地段),总面积36.3万平方米。
4
、投资额:91万元
5
、质量标准:一级养护质量标准(除海滨路商务区段草坪为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外)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2 12 日      上午930
三、养护开始、结束时间:
2018
3 1日— 20181231日       日历日:305天 
四、投标保证金:1.8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园林绿化养护
2
、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园林招投标IC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相关要求:
1
、实行网上报名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8日至20181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刷卡报名,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
、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6)近三年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123日至2018 1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联系人: 鲁国锋  
联系电话 :0429-3071007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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